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地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和地方各級人民政府組織法》第三十二條的規(guī)定,三門峽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決定:接受慶志英辭去三門峽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主任職務的請求。 |
三門峽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關于接受慶志英辭去三門峽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副主任職務的決定
(2024年2月22日三門峽市第八屆人民代表大會 第三次會議第三次全體會議通過)
來源: 發(fā)布日期:2024-02-23 打印
